相对前三轮耗材国采,本次最大的亮点在于对“未带量产品价格”的管理。
根据《征求意见稿》内容,球面人工晶体不采取带量采购方式,参考非球面晶体价格规范挂网价格。关节镜工作套管、关节镜用等离子刀头、关节镜用射频刀头、关节用脉冲冲洗器、连接泵管、钻头、磨头、刨刀、同种异体骨不采取带量采购方式,通过竞价方式形成挂网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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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明确,合理形成未带量产品价格。纳入本次集中采购但未带量的产品,将由天津市组织开展限价挂网、竞价挂网工作,其他省份参照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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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深业内人士对此表示,限价挂网、竞价挂网的方式要比带量采购竞价柔和。
此外,在非中选产品挂网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采购周期内,未中选产品或新获批产品可参照同一产品类别最高中选价的一定比例形成合理价格,在各省挂网。不符合以上要求的非中选产品,各省级采购平台应加以约束。
《征求意见稿》显示,本次人工晶体类、运动医学类相关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2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
意向采购量确定方面:
1.企业确定供应产品及区域。企业按照本次采购产品要求及实际销售情况明确参与集中带量釆购的意愿,确认供应产品清单和区域范围,并在信息维护系统中申报,供医疗机构选择。
2.医疗机构填报需求量。医疗机构结合临床使用状况和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从有意愿供应本辖区的企业中选择产品,并如实准确填报每个产品未来一年的需求量。以不低于医疗机构填报需求量的80%作为本次集中带量采购的意向采购量。联采办将对各医疗机构的报量进行核查,如有异常情况,将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复核并书面说明情况。
竞价单元方面:
按照确保临床使用和供应稳定、兼顾各类型产品和企业的原则,综合考虑医疗机构需求、企业供应意愿和供应能力等因素,将企业分单元分别竞价。同一产品类别下,医疗机构需求量大且企业能满足供应全国各地区的企业进入A竞价单元;医疗机构需求量相对较小或企业不能满足供应全国各地区的企业进入B竞价单元。
竞价规则方面:
1.企业申报价格。企业申报的所有产品均应参与报价。企业以竞价单元申报价格,每一个竞价单元的所有产品仅允许有一个申报价。申报价格包含产品价格、配送和配套使用工具及伴随服务费用,人工晶体申报价格中须包括推注器费用。中选企业未申报的产品视为未中选产品。
2.中选企业确定。同竞价单元内以企业为单位开展竞价,不同竞价单元按基本相同的中选规则,通过价格竞争产生中选企业。采用适当方式,平衡同一竞价单元内不同企业的中选产品价格差异,平衡同一产品类别内A、B竞价单元间的中选价格水平差异。在保证公平竞争、保持竞争强度、去除虚高价格空间前提下,促进更多企业中选,增强预期稳定性。
分量规则方面:
坚持临床需求导向,医疗机构自主选择的原则适当优化分量规则。按照量价挂钩原则,中选产品按照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名,根据排名先后梯度分配基础量。未分配的及未中选产品的意向采购量作为剩余量,剩余量分配时,在医疗机构自主选择的基础上,对中选顺位靠前的企业予以倾斜,对中选顺位靠后的企业适当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