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对药品耗材集采,进行全流程管理:报量、协议、供应、采购执行

2023-03-24

近日,山东省医保局制定了《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流程管理的通知》,对报量、协议签订、供应保障、采购执行等集采全流程各环节明确了监测监管指标和惩戒约束措施。

通过信息化支撑强化两个维度监测:一是供应监测,省市县三级实时监测每一个中选产品、每一家医疗机构供应配送情况;二是采购监测,省市县三级实时监测每一家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完成进度、非中选产品和可替代药品采购情况。
设置七项指标:包括:

  • 医疗机构报量原则上不少于上一年度实际采购量;


  • 每一家有约定采购量的医疗机构中选药品供应配送率达到80%以上;


  • 如遇投诉,中选企业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并承诺问题解决时限;


  • 中选产品实际采购量超出约定采购量4倍预警指标,中选产品采购进度不低于序时进度;


  • 重点监测同通用名药品中,是否存在中选产品采购数量占比明显偏低特别是低于非中选产品采购数量的情况;


  • 可替代药品采购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采购数量;


  • 主要是监测是否存在违规线下采购、超常规订单、不及时确认收货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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